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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人间四月天
仪陇法院持续发力
曝光今年第二波失信“黑名单”
60名失信被执行人
照片、姓名、住址、履行标的
全部“公诸于世”
下面请坐好扶稳、瞪大眼睛
看看有没有你认识的“网红”
执行标的:50万以上(14人)
执行标的:15万-50万(13人)
执行标的:5万-15万(16人)
执行标的:5万以下(17人)
失信被执行人会受到哪些惩戒?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纳入、出行消费等方面进行惩戒。
1、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高铁、动车;
2、不得在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
3、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
4、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
5、不得外出旅游、度假;
6、只能保留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其余财产列入可供执行财产范畴。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屏幕前的你认识以上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请规劝他们主动履行义务,如有财产线索或发现他们有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请即向仪陇法院举报。
联系电话:0817-7256879
内容来自仪陇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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