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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市民蒋先生在蓬安县一大型超市购物付款后,被一旁的“凭收银小票可抽奖”告示牌所吸引,抱着试一试的态度,蒋先生随便抽取了一张奖券,刮奖区内竟然显示为一等奖,这可乐坏了蒋先生。
项链买回去之后,蒋先生心里还是不放心,于是他拿着项链问了许多朋友,但是大伙儿都表示无法辨别真假。 为了弄清楚事实,蒋先生将此情况投诉到了蓬安县消费者委员会。 蓬安县消委调查查明,该珠宝摊位经营者2016年12月20日开始,为了促进销售,经营者共印制了三百张奖票,进行所谓的有奖销售活动,活动的具体方式是:凡是在该超市购物的顾客,凭购物小票都可以在其摊位内免费领取小礼品一份,并且可参与抽奖一次。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消委工作人员找到了该经营者,说明此次有奖销售活动存在的违法行为。由于抽中的奖品真假存在质疑,蒋先生要求退掉项链,经过消委工作人员的调解,商家答应了蒋先生全款退货的要求。 蓬安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南所副所长 何毅: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案件, 在所谓的抽奖活动中,消费者往往难以举证。 此外,要证明商家所售商品价格虚高, 必须在其他商店, 找到同一款式商品, 比较两者的价格,如果要想要证明, 商家的珠宝为假, 还必须到正规珠宝鉴定中心, 进行鉴定, 正是因为消费者举证麻烦, 才让这些不法商家钻了空子, 因此消费者在面对“有奖销售”时, 一定要理性, 不要盲目相信, 一旦权益受侵害,应该积极主动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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