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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丈夫在外面有人,一年轻妈妈留下纸条将4岁女儿“丢”给潆溪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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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7 09:4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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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岁半的筱筱(化名)坐在从成都开往南充的火车上,由妈妈刘女士陪着,只不过,刘女士此刻的心情并不好,母子俩此次回南充并非探亲。到达南充市顺庆区后,刘女士将女儿和一个写着对丈夫控诉的笔记本“丢”在潆溪城管大队办公室,然后借故上厕所离开……
9月1日下午3时许,南充市顺庆区城管执法局潆溪城管大队办公室,城管队员何斌正在值班。期间,一对母女走了进来,这位年轻妈妈显得有些不好意思,说要借用一下城管队的厕所。何斌指了指厕所方位,低头继续自己的工作。据何斌说:“当时这位年轻妈妈让女儿待在城管队办公室,随手还放了一个小笔记本子在城管队办公室桌子上。”
    小女孩待在办公室里,不哭不闹,背着一个粉红色的小书包,十分可爱。不过,很长一段时间过去了,小女孩也不见“上厕所”的年轻妈妈出来。何斌也发现了不对劲,他向厕所方向大声喊,没人应。经过查找确定,那位上厕所的年轻母亲不知何时已经离开了。“这样的妈妈也太要不得了,借口上厕所离开,却把女儿丢在这里不管。”何斌有些气愤,他返回办公室开始询问小女孩的信息,这才知道小女孩4岁半,叫筱筱,但她并不能说清楚父母的电话号码。正在想接下来该怎么办的何斌,转身注意到桌上的小笔记本,是方才那位不辞而别的年轻妈妈留下的。
    何斌翻开本子,这个小本子上竟然写有小女孩父亲陈先生的电话,笔记本上还写有几段话:“民警同志你们好,因陈xx不给孩子生活费……我一女人又要带孩子又要给她吃穿,还有孩子的学费,我无能为力……我找他,他不理不管,现在只能把孩子交给你们,让你们帮忙找出他,谢谢你们了,民警同志”。“她应该是打算把孩子丢到派出所的,可能没找到地方,就丢在我们这了。”何斌分析说,他按照本子上的电话试图联系孩子的父亲,但电话没有打通,他只好将孩子先送到附近的潆溪派出所。
    在派出所,民警杨哲夫和同事给小女孩买来零食,并在电脑上搜出一部小女孩喜欢看的动画片。接下来,需要找到小女孩的亲人。杨哲夫告诉记者,因为本子上所留的电话打不通,他们随后辗转通过陈先生所在村找到其他电话号码联系到陈先生。电话里得知女儿此刻被丢在派出所的陈先生,异常惊讶。由于陈先生当时远在西藏,他随后联系南充当地一位朋友,委托其到派出所接走并临时照顾女儿。
    杨哲夫告诉记者,陈先生的朋友到派出所接筱筱时,为以防万一,民警让陈先生与这位朋友通过微信进行视频通话确认之后,才放心将筱筱交给对方带走,“筱筱本来一直没哭,还隔着视频跟她爸爸打招呼,但被人带走的时候,她哭了。”其实,从将女儿丢在城管大队办公室,再到女儿被转送到派出所……刘女士一直躲在暗中观察。“其实我一直没有离开,只是躲起来了,我也还是担心(女儿)。”刘女士说,自己在暗中观察,女儿后来被城管队员送到派出所,自己也跟到派出所附近,“民警也对女儿很好,女儿也没哭没闹,很乖。”
    “我本来一开始就想把她(女儿)送到派出所去的,但是当时没看到人,就又把她带到了城管队。”刘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平时在成都照顾女儿,在此之前,已在成都一家幼儿园为女儿报了名,但是丈夫只寄了两千块钱左右的学费,这根本不够女儿的学费和生活费,丈夫却不再给她拿钱。刘女士还怀疑丈夫在外面有了其他人,双方为此事发生过多次争吵。
    9月1日,夫妻俩再一次争吵后,刘女士一气之下将女儿带回丈夫老家的派出所,希望派出所能让其丈夫站出来承担责任。她事先在火车上写了几段对丈夫的控诉以及丈夫的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等等,希望民警能够根据这些线索联系上其丈夫。当天下午,刘女士认为女儿在派出所内应该很安全,便又坐车离开南充。9月6日,陈先生从西藏赶回南充,见到被妻子“丢弃”的女儿。
    对于刘女士控诉陈先生没有给孩子学费的说法。“那是在乱说。”陈先生说,今年春节后,自己曾给妻子7万元,难道这7万元这么快就用完了,连孩子的学费都交不起?陈先生说,前几天妻子给他打电话要钱,由于自己工地上的钱还没有结算,便说先缓一段时间寄回去,但没想到妻子却做出了如此疯狂的举动。不过,刘女士没承认自己曾收到丈夫给的7万元,“他说他拿了7万元,有啥子证据?”
    “我们家庭有些矛盾。在闹离婚,都是为了一些小事情,她想用娃娃来要挟我。”陈先生说,妻子此举说明她不是一个负责任的“妈妈”,他接下来打算将女儿接到西藏,由自己来照顾。对于这件事情,潆溪派出所相关民警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社会所赋予并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它既是一项社会义务,也是一项法律义务。
    法律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刘女士的做法,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可能触犯刑法构成遗弃罪,既然为人父母,就不该把成年人的纠纷转移到年幼的孩子身上。既然为人父母,就应该担负起抚养的责任,希望这件事不会在小女孩的心灵上留下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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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7 09:57:2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不管你啥原因,你也不能丢下孩子不顾呀,足以见是多么自私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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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7 11: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哎,这爸爸不怎么样,妈妈也不怎么样,两个大人的问题,孩子何其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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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7 11: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这对父母真是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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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7 11: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过不下去日子就别作了,赶紧离婚,只想心疼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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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8 13:10: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这个女的应该拉去打,什么狗屁逻辑,本来在南充跑到成都去,肯定钱不够花,本来给了七万,先为了娃儿拿出来用啊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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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4 13:09: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只要大人有口吃的,就不能饿着娃儿,这哈一分钱都捞不到了,女儿你也看不到了,放心的祸害另一个男人去吧!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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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4 19:16: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上海
竟有这样的女人,为了钱什么事都能做得出,就如我认识的一个四川南充女人一样,为了钱可以不择手段的去做小三,在QQ微信里勾引男人骗取钱财。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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