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零距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版块导航

≡南充生活≡
果城茶馆吃喝玩乐南充楼市装修家居南充妈妈圈南充汽车
≡商务频道≡
人才招聘
查看: 1620|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南充一高楼住户抛物砸中楼下小车玻璃,责任该由谁来担?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9-9-23 16:27: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街边停车
高空抛物砸中车玻璃

▲▲▲

9月18日夜,上夜班回家的舒女士,一身疲惫地将自己的爱车停在英伦城邦11幢楼下的街面上。停好车,她并没有离去,而是放低车座,准备在车内休息片刻。


时间是凌晨4时,舒女士听到一位醉醺醺的男士走过来,一边高声打电话一边打开车门。他的车在舒女士后面。该男子声音很大,酒劲上头。


打电话的男子滔滔不绝,话越聊越多。舒女士无法再休息下去,令她没有想到的是,此时突然“啪”的一声沉闷的巨响,一下让她睡意全无。她以为是打电话的醉汉驾车撞了自己的车,立即下车检查。


黑暗中,打电话男子似乎也为响声惊扰,他收起电话,打燃小车,然后一溜烟离去。舒女士没有发现自己的爱车被撞,她正要释怀,突然看到自己前挡风玻璃上多一个东西,而且整个挡风玻璃映着灯光,变得星星点点,一遍晕黄。


舒女士这才发现,有一个重物砸着好她的车玻璃。整个车玻璃变成一张蜘蛛网。这个重物不是别的,正是一只装满水的塑料袋。当时,塑料袋受到破损,所有的水四溅而飞。




警察到场
此事按照有关程序受理

▲▲▲

舒女士当即判断,这包水是从停车处的11幢高楼上抛下来的。但是,所有高楼都没有亮灯,在夜色罩笼之中,舒女士无法分析出重物是从哪一家窗户抛出的。


接到警情,顺庆区公安分局华凤派出警官立即赶赴现场,对舒女士受损车辆拍照,询问情况,制作警情日志。他们留下舒女士的电话,表示会将处理结果向她通报。


“一泡水居然产生这么大的破坏力,真是令人没想到。”舒女士说,这泡水要是砸中人,肯定会当场将人砸晕,结果将不堪设想。她说,楼下住户深更半夜抛掷东西,可能也是受到干扰。


今日上午,南充三中一位物理教师介绍,曾有人做过实验,从10层楼下仍下一个鸡蛋,产生的撞击力足以把一个成年人撞昏;从20层楼下扔下一个鸡蛋,足以让一个人丢失生命。而一包水的重量超过一只鸡蛋很多倍,其从高楼抛下,产生的冲击力更加巨大,如果击打到行为,其破坏作用不可估计。


“目前,警方仍在进行调查。”今日上午,舒女士说,她的朋友正好是律师,律师朋友告诉她,如果警方调查没有结果,舒女士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高空抛物已经属于违法行为。舒女士希望有关人员主动站出来道歉,否则她会通过法律维权。




相 关 链 接


高空坠物伤人应赔偿

2011年2月28日中午1时50分许,市民周某与朋友等人沿着南部县城新华路至炮台路方向行走,当步行至某酒店前的街面时,一块砖头突然从天而降,刚好砸中周某的头部。经鉴定,确定其伤残程度属六级伤残。


南部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周某的损伤系某酒店16楼使用的标语横幅被风掀起致压标语横幅的砖头坠落所致,某酒店作为横幅、砖头的使用人,其不能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故某酒店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限期赔偿周某的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合计人民币235079.54元。


2016年5月3日,家住顺庆区马电花园的李先生,停放在小区内的爱车,被从天而降的一台风扇砸中,令他损失几千元钱。


2010年4月30日晚10时许,上夜班的赵某途经高坪区白塔综合市场门口附近的一处居民楼,被一根从天而降约50厘米长的钢筋直接插入脑袋,很快被送入医院进行抢救。警方调查得知,该幢居民楼一家住户新买了一台空调,在安装过程中,不小心将从防护栏上锯下来的一段约50厘米长的钢筋掉下楼,钢筋直接插入了正好经过楼下的赵某的头部。


四川助民律师事务所主任廖丹指出,我国《侵权责任法》对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作了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四川智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廖茂元:近年来,因高空坠物引发的悲剧越来越多,从高空坠下的物体也是五花八门,有剩菜剩饭、卫生纸、果核、玻璃等小物件,罕见的还有菜刀、烟缸、砖头、花盆、钢板、铁棍等。为了有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生高空坠物伤人事件,受害者首先应当及时向警方报案,并注意保存现场原始物证以及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其次是要及时收集现场目击者证言、联系方式以及给受害者造成损失的证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等);对于准加害人(建筑物使用人)而言,应当及时收集自己不是侵权人或谁是真正侵权人的证据。(记者 张松




内容来自南充晚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发表于 2019-9-23 16:29:07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没得人承认就有点麻烦了,甩东西的那个人肯定不得自首,可能到最后,车主还是只有吃个哑巴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9-9-24 09:07: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东
现在人的素质还是这么低,没有丝毫进步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南充零距离 ( 蜀ICP备110245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