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须符合选调专业且大学期间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2019年3月13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
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
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
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
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
获国家级奖学金;
大学期间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
大学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毕业生,不限专业:
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
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
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
校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
省级“优秀毕业生”;
省级“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正副职一学年以上;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本科在上述高校就读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或硕士在上述高校就读的博士研究生,学校名单详见附件2第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