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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9时30分,G42沪蓉高速高速成南段南充往成都方向1778KM+500m,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高速公路五支队二大队民警巡逻发现一名青年男子骑共享单车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骑行,此行为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巡逻民警立即下车进行劝阻,并将其带离高速公路返回大队进行批评教育。据了解,该骑车男青年姓岳,经由高坪到嘉陵西兴去,本想着从G75兰海高速 南渝四川段高坪站进入高速后,再到G42沪蓉高速成南段火花站下高速能节约时间,不料途中被巡逻民警发现,经过民警批评教育,岳某深刻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危险性,并签订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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