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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有群众举报称:位于阆中市江南镇油房坡街的阆中市银水面粉加工厂对外宣称已停业,但仍在开机磨面,涉嫌无证生产。接到举报后,市监局领导立即指示相关执法人员迅速展开情况核实。 1月4日上午,该局派出执法人员于到油房坡街进行了前期观察,但走遍了整条街,也没有发现面粉厂的踪迹。难道群众举报有误? 经过对该厂原注册信息档案查询,地址确实是在油房坡街。带着疑问,执法人员再次进行会商认为,只要生产总会有机器声,于是决定改变时间,继续暗中听声寻厂,观察摸排。 1月5日凌晨5时许,该局再次派出一名执法人员到油房坡街打前站排查,循着机器声和映出的灯光,终于发现该厂隐藏在一单位围墙内。原来该厂采用的是凌晨生产、白天停产的策略,玩的是“藏猫猫”的把戏。 情况随即汇报反馈,凌晨6时左右,后续执法组人员冒着冬日刺骨的严寒迅速赶赴现场,出示证件后进入面粉厂检查。该厂正处于生产中,两名工人正在生产作业、打包装袋;核查库房,存有面粉750余袋,规格为25Kg/袋,总重量近20吨。 执法人员向现场当事人询问了相关信息,并要求该面粉厂业主姚某提供《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记录台账等相关资料。其提供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至2017年11月20日,至检查之日,已过期一个多月,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面粉生产活动。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产,并对生产设备进行了当场查封,随后对库存面粉进行了查扣和抽样送检。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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