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零距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版块导航

≡南充生活≡
果城茶馆吃喝玩乐南充楼市装修家居南充妈妈圈南充汽车
≡商务频道≡
人才招聘
查看: 9994|回复: 3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买房不用掏首付,还能“倒拿”50万?楼市竟然出现“负首付”?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3-5-29 10:00: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低首付”

“零首付”
……
楼市竟然还诞生了
更离谱的“负首付”?

近期,有多个热点城市的房产中介声称,买房可以做到“负首付”。贷款买房的购房人不仅无需支付首付款,还可以从银行另贷到一笔钱作为装修款。这样的“好事儿”靠谱吗?

“负首付”从何而来?

最近,一则房产中介的朋友圈截图广为流传。一位重庆市巴南区的房产中介宣称,一套83万元的精装房,“客户首付4万元,放款后返现5万元(相当于客户买房后倒拿1万)”。

如果说这种“负首付”依靠的是返现退款,那么还有一类更常见的“负首付”则是依靠拉高银行的贷款实现。

这样的营销话术还出现在深圳市罗湖区等地。有房产中介在社交平台上介绍称,一套评估价是570万元的房子,业主低价卖520万元。客户可向银行贷570万元全款买这套房子,还剩下50万元装修

可以看到,这种所谓的“负首付”是指虚构购房合同,将合同价格做高,这样从银行贷出的额度增高,相当于变相减少了首付。

如此看来,“负首付”与零首付、低首付、首付贷等有相似之处,都是“瞒天过海”的花式营销。但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强调,“负首付”与其他几项仍有差异,零首付等主要通过房企垫资、寻找首付贷、首付分期实现,“负首付”则是典型的骗贷行为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进一步表示,这种做法业内俗称为“高评高贷”,指的就是银行评估价格比真实交易价格高,从而贷更多的款变相降低首付。“高评”就是高评估值,“高贷”就是高贷款额,里面涉及“阴阳合同”、卖家配合控款等,其漏洞在于银行评估价有浮动空间,只要卖方同意即可。本质上,则是赤裸裸的违法

“负首付”真能做到?

有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电话咨询了深圳市某银行的个贷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自己看到了这则新闻,但行里早有明确规定,购房者需要严格以自有资金,通过正规渠道缴纳首付款,其他所有的噱头都有法律风险,是明确禁止的,提醒购房者保护好自身财产安全。

“银行肯定不会说能贷出来的,因为‘高评高贷’本质上就是买方和开发商或者原房主联起手来‘骗’银行的贷款嘛。”广州一房产中介王勇(化名)表示。

王勇表示,之前见过挺多这样做的,明面上肯定是违规的,但是实际操作下来确实解决过一些首付不够、月供稳定群体的首付问题。“特别是在今年3月前后,当时房贷利率降下来了,有人没足够的存款但想趁机快点‘上车’,就这么操作过。”

来自成都的齐女士在去年着急出手一套房产进行置换,联系到的一位买家便提出想做高评高贷。“当时他说,我们的中介做不了这个,他去外面找评估公司和银行,最后做到的价格差不多是我卖价的140%,我算了算首付也就几万块钱,和‘零首付’没什么区别了。”

齐女士思考后还是拒绝了这位买家。“我觉得我作为卖方太吃亏了,风险全都在我这边。如果我低首付过户给他,他贷不下来款又没钱还我,我岂不是钱没收到,房子也给他了?”

王勇提到,之前一般是在买卖二手房时会有这样的操作,现在有些新房的开发商也用起了这个手法。“新房操作反而更简单,因为不存在第三方评估的问题了,全靠开发商自己操作。相当于开发商把钱借给买方走个流水,等贷款下来再把钱还回去。”

“卖家自然是风险很高,除了可能被‘空手套白狼’,这件事本身就违法,卖家如果明知道对方要做还配合,被查到的话也都要负责。”王勇说,所以业内虽然有这种操作方式,但卖家能不能配合很难说,配合的卖家大部分都是非常着急出手,或者房子存在一些问题的。

“对于买家来说,这就属于无限加杠杆。虽然利率可能是低的,但贷的钱多了,利息肯定也会多,而且房价高了,要交的契税、中介费等也会相应走高,最后长期来看能不能回本还要好好算一算。”王勇提到,买家也有可能被卖家和中介联手“摆一道”,比如卖家如果坚持要求买家按合同价付款,买方拒绝还需要承担违约金。

“负首付”看似馅饼实为陷阱

所谓“负首付”,很大程度上属于偷换概念的文字游戏。表面看,该模式不需要购房者提供首付款,反而还能得到多余款项,用于装修及其他用途。实际上,开发商和中介要么通过首付分期、返首付等形式吸引购房者,要么通过做高合同价格,帮助购房者获取更高额度贷款。无论采取哪种形式,购房成本和额外产生的利息均会转嫁到购房者身上。

“负首付”模式是对法律底线和制度红线的公然挑衅。对于购房首付比例,相关部门有明确规定,“做高合同总价”、首付贷等行为均属违法违规。其中涉及的骗贷、信贷资金绕道流入楼市等行为,早就被监管部门明令禁止。之前,多地重拳整治相关乱象,就曾涉及经营贷、消费贷违规用于购房等。

购房者必须看到,“负首付”并没有降低购房价格,房屋合同总价被做高后,反而提高了贷款月供额度,加重了购房者经济负担。有些购房者只能通过消费贷、贷款中介、小额贷款公司等四处筹措资金,既提高了购房成本,又产生了新的风险。

对于这种暗中有“坑”的营销行为,大家在买房置业过程中一定要多加注意!


来源丨川观新闻 经济日报 中国新闻网

EN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3-5-29 16:21:1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浙江
不用还吗,这样搞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4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3-5-29 11:00: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够诱惑的。真的有这事我也不敢再买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3-5-29 11:01: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因为房产锐真的来了呵。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3-5-29 11:36:5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这样操作,真不知道吃亏的是谁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3-5-29 15:28:1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扰乱正常经营秩序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3-5-29 10:26: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不要违规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3-6-10 08:53: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不是啥子好事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3-6-4 22:12: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都是骗局吧套路深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3-6-3 07:56:5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反常必为妖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23-5-31 20:04:4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1217。com 发表于 2023-5-30 19:12
整顿市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赶紧整顿吧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23-5-29 18:11:0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我是不相信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23-5-29 19:21:0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这个适合单身无资产人士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23-5-29 20:14:3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先是借给你,到时候就要必须还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23-5-29 22:43:5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新疆
有点不太相信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23-5-29 22:44:2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新疆
日月先生6363 发表于 2023-5-29 11:36
这样操作,真不知道吃亏的是谁

肯定是假的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23-5-29 22:44:4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新疆
江上人家 发表于 2023-5-29 11:00
够诱惑的。真的有这事我也不敢再买了。

再怎么我都不买了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23-5-30 06:28: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零首付都是坑,还违法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23-5-30 07:19: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现状如同过山车、反差太大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南充零距离 ( 蜀ICP备110245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