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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击整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嘉陵公安持续加大线索摸排力度,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近日,嘉陵区公安分局森警大队在工作中得知,有人在河西镇内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民警立即加强对相关区域巡逻排查力度,最终将正用气枪射击鸟类的嫌疑人杜某现场挡获。
民警现场查获杜某携带的自制气枪、铅弹、充气泵等工具,同时查获一只被铅弹射击后死亡的斑鸠。据了解,斑鸠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经讯问,杜某对持有枪支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警方正对杜某携带的气枪进行鉴定并调查来源,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追究杜某相应法律责任。
民警提醒:我国禁止任何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任何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未依法取得持枪证而持有、携带、私藏枪支,都属于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都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丨嘉陵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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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艳浩龙 发表于 2023-5-17 16:07 严惩不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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