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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一男子将钱误转至冻结银行账户,5月27日,在该事件过去三个月后,银行终于将钱退回。
今年2月9日,彭虎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给朋友张某还信用卡时,不慎将28970元误转入另一位朋友陈某的信用卡账户。原来,大概三四年前,他和陈某当时是同事,曾给陈某信用卡转过钱,因此,在转账记录中至今还保留有陈某的账户信息。彭虎的手机银行中的转账人名单显示,陈某和张某两个人的账户名字紧挨着。 "就是点错了,本来该点张某的账户,一不小心点了陈某。"彭虎说,当他收到转账成功通知后,才发现自己将28970元转入陈某的账户。 而他事后得知,陈某的这个信用卡账户因为透支未还款已被银行冻结。 彭虎说,他赶紧拨打了中国农业银行的客服热线告知此事,工作人员让他保持电话畅通。此外,当天下午他就找到陈某联系方式,陈某听后很吃惊,因为那张信用卡因透支未还款,此前已被银行冻结。陈某告诉彭虎,她无法将这笔钱取出来,但也没有其余的钱来归还这笔款项。 一直未等到银行工作人员联系的彭虎便联系到该行信用卡部的一位邓姓负责人。之后,该负责人让他写了一份情况说明,与此同时,彭虎还按银行方面的指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陈某本人填写的相关资料,一并送至银行。 不过,尽管彭虎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银行,但此前误转入陈某账户中的28970元一直未退还。他先后多次在中国农业银行南充分行与中国农业银行西充支行之间辗转交涉,但事情一直未得到解决。
之后,彭虎将陈某列为被告,并将农业银行南充分行列为第三人起诉到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陈某及作为第三人的银行方返还不当得利,并承担相应诉讼费。 今年5月,本案在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银行方面表示自己是善意取得方,不负担返还彭虎资金的义务。银行认为,这笔资金实际受益人为陈某,而非银行,这笔有争议的款项进入的是陈某账户,使得陈某账户资金增加,同时减少了陈某所负担的部分债务。 但彭虎觉得,自己转给陈某账户的资金系自己合法所有,陈某属不当得利,农业银行在得知该款属于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仍然拒不退还该款,属于恶意占有。 彭虎表示,自己作为农业银行客户,在此事中,当误将钱转入他人账户导致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时,银行方面却没有出面保护自己。 5月27日上午,彭虎的农业银行账户上收到28970元,但这笔进账未做任何说明。几分钟后,彭虎接到银行方面打来的电话,称这笔钱是他此前转入陈某账户中退回的28970元,该工作人员还对他表达了歉意。
"这件事真的是太气人了。"彭虎表示,该事件前后持续了3个多月,浪费了自己的大量时间,他甚至因为退款一事奔波导致身体不适曾在医院住院,在后期无奈前往法院起诉后,银行方面在法庭上仍表示不同意退钱,如今,银行方面又突然将钱退回到自己银行账户,却没有做任何说明,这是银行承认自己错了?也希望银行方面给自己一个解释。 今日,农业银行南充分行对此给了一份的“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中称,因受疫情影响,加上转入账户被依法冻结、账户资金被依法自动扣划的特殊情况,该请求退款流程较一般转账差错异议处理周期拉长。后因诉讼延误退款,5月23日重启退款程序,5月27日将该笔资金清退到彭虎借记卡账户。 农行表示,分行按照相关操作规程,积极协助彭虎办理请求退款事宜,其退款诉求目前已经得到良好解决。对个别经办人员在与彭虎请求退款沟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误会,农行南充分行表示歉意,敬请客户予以谅解。 “银行完全是在推卸责任,一派胡言。”5月30日,彭虎向封面新闻记者表示,农业银行南充分行向媒体散发的“情况说明”与事实不符,将自己系统性的失误归责于“个别经办人员”。彭虎表示,他本人没有和农行达成任何和解,对农行的做法也没法谅解,接下来将变更诉讼请求,为自己108天的遭遇讨个“说法”。 彭虎称,从2月9日操作失误开始,两个月时间里,他按银行的要求准备了各种资料,不停地折腾在西充和南充之间,分行推支行,支行推分行。心力交瘁,才将农行作为“第三人”起诉至嘉陵区法院,银行辩称获得彭虎的钱款是“善意取得”。5月18日,彭虎直接将农行作为被告起诉至顺庆区法院,“银行从重启退款程序到办理退钱,仅仅只用了5天。为什么前面3个多月不积极主动作为?” 彭虎介绍,农行将他的钱扣留了108天,又原路返回,没有注明返款单位,也没注明资金用途。“折腾这么久,钱是退了,为什么不认错呢,说是个别经办人员跟我沟通时可能有误会,我一直找的是农行单位,为什么要将之责任推给个人?” 彭虎表示,他目前没有谅解农行,由于银行已将本金全额返还,他将去法院变更诉讼请求讨说法,“自己在维权过程中的损失,该怎么计算?” 来源:斑马民生汇、封面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