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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对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依法惩处、决不姑息”。今天就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了,“先签收后验货”“禁止自带酒水”“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这些其实都是霸王条款,遇到果断投诉!为自己权益,必看!
擦亮眼睛 保护权益
来源:人民日报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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