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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3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一线》栏目摄制组来到营山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发生在营山县的相邻权纠纷执行案件情况进行全面的采访及拍摄。
案件发生在营山县星火镇,申请人苟某与被申请人陈某本是邻居,陈某见苟某家空置无人,便在两家房屋之间近两米的狭长过道间搭建了一处棚屋用于堆放木柴、饲养家禽。
2021年9月,苟某向营山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院判决,陈某需在判决生效后自行拆除棚屋,恢复过道原状。判决生效后,陈某并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拆除义务。2022年3月,申请人苟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被申请人陈某为年过八旬的老人,且长期独居在家,为避免邻里旧怨生新恨,真正平息邻里纷争,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在张贴拆除公告后,执行干警先后四次走访被执行人,尝试与被执行人及其子女、亲人做工作,争取达成和解自行拆除,但未能成功。8月11日,申请人苟某向执行干警反映被申请人陈某的女婿近期在家中居住,执行局立即召开强制拆除工作部署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保障,在有被申请人亲属、村镇干部见证的情况下,顺利将搭建物拆除并妥善解决后续相关事宜。
远亲不如近邻,本应和睦相处的邻里之间,因为一间小小的棚屋“反目成仇”,僵持不下,最终通过人民法院的司法手段,让两家人的生活归于平静,让邻里间的关系得以修复。以小见大,小小的一件相邻权纠纷案彰显了基层法治工作者们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体现了营山法院执行局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执行理念。
来源:营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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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玛刀 发表于 2023-2-6 16:37 邻里之间和睦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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