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8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队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队员报名统计表》(附件2),同本人身份证、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学历注册备案表(全日制大专以上)、退伍证扫描件、驾驶证复印件等打包压缩后上传邮箱(896441963@QQ.COM),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名专职队员”。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招聘要求等信息,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岗位填写报名表(只能选择一个)。
2.应聘人员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一致。
3.要求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4.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考生承诺”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5.应聘人员需提前打印《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政治考核表》(详见附件3)。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资格审查合格后,以短信形式通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2.应聘人员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考核测试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核测试分为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应聘人员任何一项未到场、中途放弃或未通过的予以淘汰,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参加应聘的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体检、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政审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1.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应聘人员要依次完成1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立定跳远等4个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测试标准详见附件4)。任一项达不到最低标准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合格人员按照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
3.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4.成绩评定。考核结束后,在合格的人员中进行岗位排名,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5.体检。面试和心理测试均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标准执行,体检结论以体检医院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人选。市消防救援支队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6.政治考核。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政治审查相关规定结合《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政治考核表》内容对应聘人员开展政治考核。
7.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试时间根据报名具体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均以短信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六)聘用及岗前培训
1.聘用规则。全程参加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招聘,且通过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的人员,根据最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聘用。
2.签订劳动合同。考核测试、体检、政审均合格后,由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与新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岗前集中培训。= 1 \* GB3①新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统一安排进行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2个月,培训期即试用期。= 2 \* GB3②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不适应、自愿放弃、不服从管理,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