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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领导留言板上投诉南部东坝中学涉嫌违规收费:南部东坝中学初三年级关于学生费用收取是否存在涉嫌违规收费,请有关部门核实并予以处理。 基本情况:本人亲戚孩子目前就读东坝中学初三年级。6月2日,其班主任老师在家长群内发布关于端午节放假安排及涉及学生有关收费事项通知,学生家长及亲属均表示对此消息中收费项(延期费、中考费)表示存在疑问,对此有关部门是否对这两项收费备案?是否对外公布过支持该收费项的政策文件或材料?请有关部门核实,望回复,谢谢! 针对该问题,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回复: 一、关于收取“延时费”的问题 您反映的延期费,应为课后延时服务费(简称“延时费”)。 为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在放学后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南部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课后服务工作。课后延时服务坚持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原则,具体收费标准以南部县发改局核实制定的收费文件为准,按课后延时服务的时间据实结算。 二、关于收取“中考费”的问题 经核实,东坝中学初三年级的个别班由班委代收了中考考务的相关费用(含中考考试费、学生考试往返车费、考试期间食宿费等)。东坝中学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了考试费,并经初步预算预收交通、食宿费,考试结束后据实核算,多退少补。
来源领导留言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