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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石油新城东一区3栋4单元101的噪音扰民及硬化绿化带行为进行查处,在现场看到该业主私自占用公共绿化带,违规把绿化带变成一个小院坝大约5平方,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进行拆除,拆除完毕后责令业主限期对绿化带进行恢复。
接举报,茂源南路118号领地澜台府项目外有开挖绿化带施工。经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舞凤中队执法人员现场核实,由于四海街封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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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充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擅自占用或者超期占用城市绿地的,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各位市民们,
如果你所住的小区发现有类似的情况,
可拨打12319向城管部门举报。
城市绿化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护城市绿化,
是每个市民应尽的义务。
向圈占、挖掘公共绿地,
大胆说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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