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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友咨询南充香意湾项目无法交付问题,相关部门回复该公司答复三个月内交付。
特此注明:本文涉及具体房号用XX代替
原文如下: 本人与佳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3日签订《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编号20210523218180),购买南充市顺庆区清泉寺南路二段8号香意湾3幢x单元x层x号房屋。根据合同第十八条约定被告在2021年8月31日前交房,合同签订后,本人通过首付以及商业贷款形式支付了购房款789992*。但截至2022年5月24日,被告仍然未交房,期间与售楼部销售沟通多次仍无法确定房屋交付日期,已经构成实质性违约。
请问一、贵局作为上级监管部门对于此事是否知情是否有相应监管措施。 二、本人查看网上合同信息摘要,发现该套商品房已存入预售资金监管**内的入账金额为空白,请问是何原因?
南充房管局回复:
您好,我们工作人员已与开发公司联系,该公司答复三个月内交房,具体情况您可咨询开发商。为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我局不断完善监管举措,公众可以通过线上查询、线下公示、短信提醒、微信扫码等九种方式了解我市辖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信息。
2021年7月,南充市佳鑫房产发布延期交房通知书,香意湾3号楼因为疫情原因导致停工六个月,房屋交付延期至2022年3月1日。现在5月底了,开发商称三个月内交付,这又是延期了几个月?到底3个月内能不能完成交付呢?让我们拭目以待。
如果开发商需要延期交房,需在一定的合理期限内,疫情这一“不可抗力”,并不能成为房企延期交房的借口。若是出现延期交房的情况,更应及时通知业主,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延期交房的证明;若开发商没有及时通知,同样要承担责任。
文章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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