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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01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在辖区重点路段、交通要道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您好,我是交警三大队民警,请您出示行驶证、驾驶证。”4月26日下午,在嘉陵区耀目路与都尉路交汇处,交警三大队民警正在对来往电动三(四)轮车进行专项检查。“对于此类车辆主要是检查他们是否佩戴安全头盔、是否存在无证驾驶、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在车道行驶等情况。”现场执法民警苟廉介绍道,对于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做出扣分或罚款的处罚。
笔者通过观察发现,交警三大队民警在整治行动中收缴了十余辆无牌照三(四)轮车。“对于收缴的无牌无证电动三(四)轮车,我们会要求车主根据相关规定到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对于不能上牌照的车辆,将由交警三大队集中统一保管,届时交由市支队统一销毁。”执法民警说道。
据了解,于2019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要求“电动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行驶证和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此前我们已就相关条例作出广泛宣传,引导群众自行对不达标、无法上牌照的车辆进行销毁,但仍有部分群众抱有侥幸心理,不愿销毁,还时常驶入机动车道,这是非常危险的......”交警三大队中队长青辀说道。
截至目前,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交警三大队已收缴无证无牌电动三(四)轮车50余辆,作出相关交通处罚200余起,相关整治行动还在持续开展中,将一直持续到11月底。
下一步,交警三大队将联合运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持续开展相关整治行动。重点对电动两轮车、电动三(四)轮车、机动车、共享单车等车辆类型开展整治,同时对机动车乱停乱放,不礼让斑马线,闯红灯;非机动车不走非机动车道,逆行,违法载人;骑行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不走斑马线,翻越隔离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采取定点与流动巡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力争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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