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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又一大批商家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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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21-7-3 16:17: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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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十大城市乱象”大整治

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围绕
“摆顺、扫干净、不拥堵”的要求,
大力整治各类城市乱象顽疾,
切实解决城市脏乱堵等突出问题。
在整治过程中
我们也将继续加大
对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
看看今天又曝光了哪些不文明行为

01

长青路82号五择天肥肠鱼专门店



违法行为描述:未安装油水分离器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02

文渊街37号家家福超市



违法行为描述:将生活污水排入地下雨水管网

行政处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


03

玉带北路一段亚太网咖



违法行为描述:将污水排入地下雨水管网

行政处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

04

延安路91号文兴粉馆



违法行为描述:擅自穿凿,堵塞城镇地下排水设施

行政处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05

四川启瑞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描述:无证开挖人行道

行政处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06

颐和佳园


违法行为描述:将污水排入地下雨水管网


法律知识
无证开挖人行道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将污水排入地下雨水管网
  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禁止影响城镇环境卫生的下列行为:(在非指定地点倾倒垃圾、污水、粪便等废弃物或者将废弃物扫入、排入城市排水沟、地下管道;

  第七十一条 单位或者个人有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影响城镇环境卫生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清除;拒不改正或者清除的,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个人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单位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擅自拆卸、移动、占压城市排水设施
  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护和正确使用城乡环境卫生设施,禁止损毁、盗窃、占用;禁止擅自关闭、拆除、迁移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和内部结构。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损毁、盗窃、占用相关设施设备,擅自关闭、拆除、迁移或者改变用途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伙伴们

如果发现身边的不文明行为

可拨打12319进行反映哦。


来自丨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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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1-7-5 11:19: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从严从重处罚。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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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1-7-5 08:59: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打击这些违法商家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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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21-7-5 07:30:3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城管热线12319,大家都要记得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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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21-7-4 23:44:1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要注意一下了
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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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21-7-4 13:09: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支持严惩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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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1-7-4 12:38: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甘肃
不文明不卫生的确实要公开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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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1-7-4 12:14: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必须曝光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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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1-7-4 09:03: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查出一起,整治一起,零容忍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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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21-7-4 08:42:3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整得好,常态化管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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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21-7-4 08:34: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惩罚力度不够哦、不排除在处理问题的时候红包问候!
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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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1-7-4 08:22: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投机经商,就是该罚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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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1-7-4 06:54:4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生产经营都要遵守法律法规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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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1-7-4 01:01:3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合法经营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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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1-7-4 00:46:2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必须曝光,希望曝光后能改进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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