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零距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版块导航

≡南充生活≡
果城茶馆吃喝玩乐南充楼市装修家居南充妈妈圈南充汽车
≡商务频道≡
人才招聘
查看: 3633|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冲动是魔鬼!南充这男子有可能判刑8个月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
发表于 2020-11-19 09:10: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蓬安县34岁男子钟某,汉族,初中文化,四川省蓬安县人,农民,因涉嫌故意伤害罪,2020年7月19日被夹江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20年7月17日被夹江县公安局监视居住;于2020年9月15日被取保候审。


     2017年11月10日19时许,钟某将小轿车停放在夹江县漹城镇**街口“***”摊位旁边,王某以小轿车将其摊位的生意挡住了为由要求钟某某将车开走,钟某拒绝。双方遂发生口角、抓扯,钟某有打过王某,王某有拿起摊位上的菜刀指向钟某。随后钟某准备开车离开,王某跑到小轿车前面不让钟某开车离开。钟某仍发动汽车往前行驶,王某某见状便扑到小轿车引擎盖上,抓住雨刮器不放手。钟某见状仍强行将车驶离,开到建设北路“麦田蛋糕”门市外路口采用加速、转弯的方式将王某甩到地上致王某头部受伤。案发后,钟某驾车逃离了现场。


    2018 年5 月29 日,钟某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向公安机关投案。经鉴定,王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钟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钟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钟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建议判处钟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如依法赔偿,可以适用缓刑。

来源:夹江县人民检察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20-11-20 15:37: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年轻气盛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20-11-20 09:19:4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故意伤人,罪有应得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20-11-20 08:55:4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何必嘛,一定要冷静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20-11-20 08:19:1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有话好好说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20-11-20 07:18: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所以说还是大度一点好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20-11-19 15:23:5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退一步海阔天空那只是书里的故事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发表于 2020-11-19 13:43:4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冲动真的是魔鬼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南充零距离 ( 蜀ICP备110245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