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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块一次!一女子明明知道自己有艾滋病,还多次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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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20-9-10 09:10: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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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一个敢卖还一个敢嫖

明明知道自己有艾滋病还多次卖淫

这已经犯了传播性病罪啦!

结果被判刑了吧...



据报道,四川宜宾一53岁女子知道自己患有艾滋病,还多次卖淫。近期,四川宜宾屏山县法院审理了一起传播性病的案件。


据了解,报告人胡某1967年出生,因涉嫌传播性病在2020年1月8日被刑事拘留,2月12日被捕,现在关在四川宜宾看守所里。



2020年1月1日胡某在知道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况下,在屏山县某出租屋里以20元的价格跟钟某发生关系。后在1月8日又以20元的价格跟罗某发生关系,被警方当场抓获,据了解,当时钟某以及罗某跟胡某发生关系时都没有安全措施。


近期,法庭对该案件做出判决,被告人胡某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还继续卖淫,构成传播性病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罪名成立,因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胡某11个月有期徒刑,罚款2000元。



被告人及辩护人意见被告人胡泽林对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认罪认罚,同意适用速裁程序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无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判决理由被告人胡泽林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而卖淫的行为,构成了传播性病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胡泽林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其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判决结果被告人胡泽林犯传播性病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胡泽林的刑期从2020年1月8日起至2020年12月7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权利告知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来源:融媒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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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0-9-10 20:11: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7_384:}
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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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0-9-10 19:00: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江苏
好像过去文化宫里面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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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0-9-10 18:23: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这个判罚有点轻,明明是危害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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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0-9-10 15:53:5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危害公共安全罪……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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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0-9-10 13:25: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难以置信{:7_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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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20-9-10 13:23:3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妈呀,好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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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20-9-10 10:05:5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这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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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20-9-10 10:02:1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53岁  哎呀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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