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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一男子凌晨沿街打砸,门窗、小车被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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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20-7-6 09:00: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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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1点左右,南充一名30多岁男子(有精神病史)沿路打砸,导致街上多家店铺门窗受损,多辆小车、三轮、摩托车被毁坏。因不明情况,群众不敢靠近,只好在家中报警。据知情人士介绍,该男子在家中已将其父亲打伤,父亲跑出去后,男子就一路寻找至南部县花罐镇场镇上,在街上进行了系列破坏。最后,一勇敢的居民冲出,和辖区镇政府综治办人员将该男子制服。





根据《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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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0-7-7 07:11:2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一句精神病,你奈他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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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0-7-6 15:23:4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精神病这种就难了,有钱你能找他赔,要是遇到一穷二白那怎么整自认倒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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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20-7-6 10:17:5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还好没伤到人,不然更加赔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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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20-7-6 09:41:4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典型的危害社会,他父亲也惨,被打了估计还要赔偿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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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20-7-6 09:04:2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这种情况应该去医院治疗才得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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