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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苍穹深蓝 于 2016-8-12 08:20 编辑
《彭拜新闻网》报道: 2016年8月5日,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对阆中市原市委书记蒋建平(正县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与之几乎同时间段受调查的官员还有:阆中市发改局原纪检组长严大雄、稽查办主任黄行勇、法规科科长陈建明,阆中市交通局局长李东升、副局长程兵、赵光俭、原总工程师侯的君、建管科科长冯潆,阆中市国土局局长许永波,阆中市国资中心主任郑刚,阆中市水务局副局长李华琼、规计科科长唐绍科……。 大家一定记得五个月前,既今年3月16日发生于阆中的公判“讨薪违法人员”大会吧。这次“公判大会”遭到社会媒体、网友、法律界甚至司法人员近乎一致的批评。不要说阆中市原市委书记蒋建平的落网与“公判大会”没有关系。几乎可以肯定地说,无论是直接或是间接都与那次“公判大会”牵连其中。直接的关系就不说了。间接的关系很值得深思。在一个不懂法,或说不守法的“书记”领导下能做到克己奉公“为人民服务”吗?牵出“窝案”就不奇怪了。还有这个不守法的“书记”肯定不是一天炼成的,他怎么就能当上地方大员的?闻名大陆的“南充贿选案”就有了注解。这也有力地证明了,反腐仍须继续;改革还需深入。 南充地方政府还应有更多一点思考,必须从中深深反省总结教训:因为“公判大会”后,在全国上下一致的批评中南充当地媒体基本上“无语莫言”,我当时就此发了一篇博文,不是通不过审查,就是马上被屏蔽。“炜疾忌医”是十分危险的,说不定哪天“癌症”并发哦。为了大家看得明白,现将原发博文附上。
《阆中“公审”姓公?还是姓私?》 政府官员是“人民公仆”还是“国家窃贼”的区分是什么?“为人民服务”与为个人“上位谋利”的差别在哪里?阆中市公审“讨薪违法人员”可以说窥豹见斑,能看出一些名堂。从大局来说:一个政府,一方官员,是遵循法治,还是权力任性,是上述问题的界限。因此分析一下阆中市的官员们是用什么样的理念在办事的呢? 我们很清楚的看到:在“公审”讨薪的违法人员之前,我们没有看见对欠薪责任人的声讨和处理(至少没有看到这样大规模的公开)。只看到对讨薪者的大规模公开审判。这种本末倒置的现象说明的是什么呢?不论阆中市的主政官员有意还是无意都表示出这样的潜意思:因为开发商对官员的政绩有帮助,欠不欠工人的薪金与官员们不相干;讨薪者的过激行为影响了官员的政绩,干扰了自己升迁的大局。于是“杀鸡训猴”以禁后效,这就是他们行事本意(如果出发点还有些良知,那也是微不足道的了)。他们就是把自身的责任当做升迁的跳板;把为民办事的政绩看成是上位的阶梯。于是乎在“为人民服务”的幌子下,为自己“谋利上位”的“公审上演了。在“维稳”的大旗下,官商互利的潜规保护了……。如有人要说这是误解,这是牵强,那就请表一表你们的观点。亮一亮你们的分析。让人民大众来辨别一下是非曲直吧! 当然我们声讨这种无良的行为,并不是全对这些政治素质低下的官员个体的愤慨。而更多的是对政府中还很广泛存在的,那种散着发封建腐朽、没落政治意识的批判。中国大陆长时期的“政治混沌,官场黑幕,腐败泛滥,道德丧失”,无不是这种“酱缸”文化的侵染;这种无底线道德的泛滥。政治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根除这种政治顽疾。开创民主、法治的社会核心价值观。。 阆中市是我家乡属地。我爱这片土地。真正希望这片蜀中大地在改革大潮中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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