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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买单长个心眼!网友凭一张小票获赔500元,这个做法却引争议 [打印本页]

作者: 611    时间: 2018-3-7 16:26
标题: 买单长个心眼!网友凭一张小票获赔500元,这个做法却引争议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

扫街购物时看着满眼的“优惠”

比来比去、凑这凑那

最后结账时发现

咦,好像也没便宜多少?


好吧,乖乖付钱

拿了小票看也不看一眼

往兜里一塞或直接一扔就走……


如果你是这样的人

敲黑板!要认真看看了!

今天要说的,是杭州网友@冰猪 

通过小票获赔500元的故事!


事情是这样的:


去优衣库给孩子买衣服,结果买了四件,居然三件的价格都标错了?!


小票为证,有图有真相:



店里可明明白白挂着价格的:



找到前台要求处理,小姐姐说那我帮你退了……


呵呵!我说,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请赔我钱。


在这里给大家科普一下: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前台小姐姐继续解释,说因为电脑坏了,还没来修……


对不起噢,我可无法理解你们是主观还是客观!


后来来了个领导,跟公司沟通后说送我赠品,或者送我两支口红,我都没同意,最后说根据消法第五十五条赔偿五百元。


今天天气好,心情还这么好!



楼主还给帖子取了个标题

叫《知识创造财富》

这波操作很6啊!


帖子一经发布

瞬间引起大家热议

不少网友纷纷表示:

楼主干得漂亮,就该这么较真!



也有网友说,优衣库的处理很得体:



不过有网友表示:

有时候较真不一定是件安全的事儿

容易引来报复

这儿就有个“特殊案例”



还有不少人担心:

这钱是不是要收银小姐姐出了?

生活不易,何必为难一个打工的……



慢慢的,回帖和评论的风向变成了

楼主不体谅,楼主过分了,楼主不……

咱们中国有句俗语叫“得饶人处且饶人”

楼主不懂得为人之道!


……

……

……

越来越多的人质疑楼主的维权行为

有不服气的站出来挺楼主:


面对质疑

楼主@冰猪 也在留言区里表明态度:



你遇到这样的情况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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