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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充一中教师公寓到底能不能办不动产权证,交这么多钱合规么? [打印本页]

作者: 此用户已注厕    时间: 2018-1-14 09:36
标题: 南充一中教师公寓到底能不能办不动产权证,交这么多钱合规么?

只有诚信的学校  才能培养出诚实优秀的学生
尊敬的宋书记、吴市长:您俩好!     我们是南充一中教师公寓的老师,本不想添麻烦打扰您俩,但实在被逼得没办法,只好冒昧写信,敬请抽出宝贵时间,对一中教师公寓的有关问题,予以查处。
1、责令南充一中尽快办理一中教师公寓不动产权证。我们是2005年8月与南充一中学校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2007年1月31日前交房,可一中却因挪用拖欠建房工程款,延迟至2009年12月10日才交房,且至今尚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即不动产权证)。
2、查处办理不动产权证收取每平方米122.15元是否合法合规。我们当时是按商品房购买并签订了买卖合同,2017年12月28日通知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须先交每平方米122.15元土地变性费,再另签存量房买卖合同,然后才可办理不动产权证。我们现在才知道,一中教师公寓原是出让教育用地,要办商品房不动产权证,原出让教育用地必须变性。据悉,现该地已变性为出让商品房用地。据说一中已交了每平方米122.15元变性费。一中现把土地变性费让购房户承担。请查处是否合理、合法、合规。
3、查处所购房办不动产权证为何按存量房(即二手房)交税?如按存量房交税,多交税款应由一中承担。我们当时是按商品房购买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不动产权证理应按商品房而非存量房(即二手房)交税。如按存量房(即二手房)交税,多交税款应由一中承担。
4、赔偿延迟交房违约金。因一中不按合同按时给建房老板付款等原因,导致一中教师公寓时建时停,多次延期迟迟不能交房,购房户为此多次上访。在南充市政府、顺庆区政府的干预和协调下,2009年12月10日才勉强交房。但交房时一中教师公寓并未通过竣工验收,也未按规定程序交接房。因延迟交房的违约金,应按行业和国家规定予以赔偿。
5、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当初交房时,一中教师公寓并未通过竣工验收,也未按规定程序交房。对业主所提出的房屋质量问题,一概不予受理和整改,因一中严重拖欠建房老板建房款,如果不是政府施压,建房老板连房都不愿意交,更别说质量问题整改。请责令其对墙面漏水等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我们深知诚信乃为人之本,也经常教导学生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作为南充名校的一中,如欲办成百年名校,理应善待教师,诚信办校。只有诚信的学校,才能培养出诚实优秀的学生。                                                                                                                                                                              
南充一中教师公寓老师
2018年1月13日


作者: 白流的血与汗    时间: 2018-1-14 15:32
一开始是福利房,就不该售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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