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零距离论坛

标题: 南充网约车细则征求意见稿,限本地车但不限制户籍,司机需持证上岗 [打印本页]

作者: 美哒美哒    时间: 2016-10-26 15:02
标题: 南充网约车细则征求意见稿,限本地车但不限制户籍,司机需持证上岗
今天上午,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正式向社会发布《南充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南充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两份“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为期7天,从2016年10月26日起至2016年11月2日18时止。大家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来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电子邮箱,邮箱地址::517742969@qq.com。来信来函: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南充市顺庆区青云路60号;收件人: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汽车客运管理科;邮政编号:637000。并请在信封标注“南充市出租汽车改革意见建议”字样。传真电话:将书面意见发送传真0817-2222466。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 下载次数: 6)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南充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指出,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南充本地登记(川R牌照)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地址与拟从事经营服务的区域(市辖三区为同一经营服务区域)一致;(二)车辆裸车价格9万元(发票)以上,排气量不小于同期购置的主流巡游车,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三)车辆行驶证初次登记之日至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间隔时间不超过3年。(四)车辆属于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名下应当没有登记的其他巡游车和网约车,本人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预先协议接入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五)安装有能够接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控平台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和视频监控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有能够接入公安系统监控平台的应急报警装置;(六)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 下载次数: 5)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经公安车辆管理机关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约车司机非常关心的报废年限,在“征求意见稿”中也有了明确的回应,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网约车报废标准报废。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该类型营运载客汽车报废标准和网约车报废标准中先行达到的标准报废。
(, 下载次数: 4)

如果想要在南充从事网约车服务工作,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二)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三)无暴力犯罪记录,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四)参加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五)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记录;(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据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补充到,这一个细则实施以前,已经在市辖三区从事网约车服务,裸车购置价格低于9万元但不低于7.6万元的车辆,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其他条件的,可以向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申办为期两年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在市辖三区范围经营,经营期满后退出网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
巡游出租汽车《南充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南充市辖三区现有经营权到期后一律由政府收回,按照2012年市政府五届4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处置方案实行公司化经营,公司化经营权到期后仍由政府全部收回,依质量信誉考核结果重新投放。市辖三区现有经营权从2016年11月1日起取消征收有偿使用费。
(, 下载次数: 4)

    “征求意见稿”要求完善协调协商机制,健全行业利益分配制度。对巡游出租汽车要综合考虑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科学制定、及时调整运价水平和结构。要尽快研究,解决巡游车起步价“调零为整”和等候计价时间合理调整的工作。鼓励巡游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鼓励巡游车经营者和网约车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实现新老业态的融合发展;鼓励巡游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电召服务方式提供运营服务,推广使用符合金融标准的非现金支付方式,拓展服务功能,方便公众乘车等。    在“征求意见稿”出台之前,“非法营运(黑车)”问题一直是出租车司机热议的焦点,而这一份《南充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也写明了打击非法营运方面的工作,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秩序,按照“一牵头、三联动(即: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地域联动、社会联动)”的机制,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经营,切实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据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本实施意见出台后,从事非法客运营运被查获的驾驶员,一律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相关证件,三年内不得重新申办;运管机构必须配备执法专用车辆或特种车辆,以保证执法工作的需要;严厉打击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或煽动破坏运营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尤其对挑头者、组织者依法严厉处置,维护出租汽车行业良好秩序。


作者: 土豆and马铃薯    时间: 2016-10-26 15:04
感觉好麻烦,




欢迎光临 南充零距离论坛 (http://bbs.0817ch.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