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块导航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唐洪波买卖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唐洪波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唐洪波, 男,汉族,生于1986年6月2日,公民身份号码51130419860602201X,住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金凤镇牛王庙村11组26号。
来源 |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南充零距离 ( 蜀ICP备11024580号 )
GMT+8, 2024-11-25 00:27 , Processed in 0.069556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