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17家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药店
处理情况的通报
为严格贯彻落实《南充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36号)》疫情防控要求,近日,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监督巡查力度,督促药店落实“五必查”“暂停销售四类药品”等措施。截至10月21日,督查检查发现,市辖三区共17家药店不同程度的存在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对此,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予以严处。为以儆效尤,现就相关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1. 顺庆区海王星辰大药房、蜀地大药房等2家药房,不严格执行“五必查”,停业整顿5天。
2. 高坪区科创大药房第208店违反第36号公告,擅自售卖“四类药品”,停业整顿7天。
3. 高坪区修正堂博特大药房2店不严格执行员工健康监测、场所消杀,停业整顿3天。
另有,杏林大药房茶盘路店、长寿堂大药房108店等13家药店相关记录不完整,被责令整改。
希望全市各药品连锁总部和各零售门店,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做好药店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药店的“前哨”作用,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