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近日,南部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针对老年群体实施的养老诈骗案件,被告人周某被依法从严惩处。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周某以帮助被害人办理购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提前退休、社保增资等为由,骗取30名被害人共计2266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虚构能为他人购买社保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综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责令被告人周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2266000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周某以不构成犯罪、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养老诈骗案件是假借养老之名,通过诈骗手段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犯罪分子常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非法集资、诈骗犯罪,手段百出,花样繁多,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精神痛苦,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严重影响社会大局稳定。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办理社保相关业务前需通过正规途径了解相关政策并进行办理,不要轻信违法办理养老保险的骗局,否则最终只会得不偿失。如您身边发现有涉嫌养老诈骗的违法犯罪线索,请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