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晚11时许,高坪区小龙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梁某(36岁,嘉陵区人)在物流园中源大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见此情况,民警依法将梁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查,梁某为图节日喜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民警批评教育,梁某认识到错误,对自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梁某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1月31日晚10时许,高坪区都京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蒋某(36岁,高坪区人)在都京街道七桥位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查,蒋某为图热闹,在明知都京辖区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红线范围内,依然心存侥幸燃放烟花爆竹。经民警批评教育,蒋某对自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蒋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1月31日晚,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城管蜀黍接到群众举报称清溪街道北斗坪村有人违规擅自售卖烟花爆竹,城管蜀黍会同清溪街道办事处、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分局立即前往现场,发现举报属实后联合对非法烟花爆竹售卖点进行了查处,共计收缴烟花爆竹三车。
“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必须查处······”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清溪街道执法大队大队长唐开强告诉记者,对于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直坚持发现一处,查处一处,绝不姑息。
1月31日晚,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城管蜀黍放弃阖家团圆的欢聚时刻,出门巡逻时发现,江东中路某商店违规储存、售卖烟花爆竹,东顺路某商家违规售卖香蜡,曙光街有人违规烧纸祭祀······
“过节想热闹一下,想祭拜先人,其实我们都理解,但得注意方式方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祭祀不仅污染环境,还易发生伤人事故,易引发火灾,所以我们必须劝阻。好在,经过我们的共同努力,除夕夜12点,城区基本没有烟花爆竹燃放。”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白塔街道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丁毅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