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科体局,市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和教育部关于“五项管理”等相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严格作息时间管理,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学开课时间。小学上午第一节课行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下午第一节课行课时间一般不早于14: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因家庭特殊情况确需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组织学生开展早读或体育锻炼。
(二)集中学习时间。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不含课外活动)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上下午应均衡安排。每节课教学时间小学一般不超过40分钟,中学一般不超过45分钟。
(三)课间活动时间。中小学课间休息一般为10分钟,坚持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天上、下午眼保健操各5分钟。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当天下午课后开展一节体育锻炼课时,保障学生每天校内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教师不得采取“拖堂”或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不得对学生课间活动设置不必要的约束。
(四)晚自习时间。初中走读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0:00;寄宿制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高中走读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1:30;寄宿制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2:00。初中学校可根据学生需求,在工作日开设晚自习班,为学生在校内完成作业提供便利,不得组织集体补课或讲授新课,学生自愿参加。
(五)午休就寝时间。学生午餐、午休时间一般为12:00-14:00;因开展特殊教育教学活动等情况的,中午休息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小时。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严禁占用学生午休时间讲授新课、集体补课、集中答疑、布置作业或组织考试等。
(六)睡眠时间安排。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应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及时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
(七)课后服务时间。课后服务时间每周5天、每天2个课时,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采取“1(作业辅导)+1(兴趣培训或实践活动)”的模式进行,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不得集体补课、不组织学科性集中教学或上新课、不对课堂内容进行延伸和拓展。
(八)书面作业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一)摸清情况,制定方案。各地各校要对学生作息时间安排进行全面摸排,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一县一策、一校一案”。方案要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推进举措和时间节点等,确保工作落地落实。县(市、区)工作方案于11月30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学校工作方案报当地教科体局备案。
(二)剖析现状,选树典型。各县(市、区)教科体局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学校进行深入剖析,了解作息时间管理的典型做法,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以及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共同研究解决办法与策略。同时,要善于发现优秀案例,树立正面典型,通过多种方式推介,引领区域内其他学校优化管理。
(三)提升质量,减轻负担。各县(市、区)教科体局要指导学校加强教学管理,优化教学方式,提升学习效率。各地各校要加强教师专业培训,提升教师执教能力和综合素养,提升课堂质量。学校要统筹书面作业总量,创新作业类型方式,优化作业内容设计,强化作业完成指导,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四)优化评价,正确导向。各县(市、区)教科体局要树立正确的质量观,构建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打破“唯分数论”现状,将学生学习过程、“五育”发展情况纳入学生评价内容,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纳入学校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科学引导学校、学生发展,真正为师生减负松绑。
(一)压实各方责任。各县(市、区)教科体局要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区域内中小学校严格落实作息时间。各中小学校要科学安排并严格执行作息时间要求,保障师生休息时间。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合理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助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同时,不额外增加学生学习负担,共同保障学生休息时间。
(二)抓实专项督查。各中小学校要对学生作息时间安排进行全面自查,对于安排不合规、不合理或挤占学生休息时间、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及时整改。市、县级教育督导部门和责任督学要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适时召开专门工作会议,通报督查情况;同时,将检查结果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内容。
(三)落实动态管理。坚持“一月一排查,一季一小结,半年一总结”,对学生作息时间情况进行阶段性梳理、动态化管理,把好关键环节、突出重点群体,切实做到“把课余时间留给学生、把空间留给家庭、把作业留在学校”,让广大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各县(市、区)教科体局于每季度末将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市教育体育局。
县(市、区)教育部门要主动向家长和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全面监督。市教育体育局举报电话:0817-2396613,0817-2810012。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