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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排除疫情潜在风险,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南充市高坪区组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绝大多数群众能够自觉履行检测义务,积极主动参加核酸检测,但工作中发现有极少数人无故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给全区居民带来了健康隐患。 10月26日,高坪区疫情应急指挥部工作人员在持续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大检查行动中,发现清溪街道辖区居民盘某某未按防疫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清溪派出所民警遂依法对其进行训诫。同日,还发现白塔街道辖区内一化妆品店员工杜某在明知高坪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连续4日不参加核酸检测,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风险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白塔派出所依法对杜某给予行政处罚。针对这个问题,南充市高坪区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黄霞飞说:“不做核酸检测,假如感染了,就不能及时发现,就得不到及时治疗。也容易传播给身边的人,越晚发现,身边的亲人,朋友,同事被感染的风险就会更高,感染的面积也会越大。”据悉,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还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明确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配合,按时参加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对于无正当理由、经工作人员提示仍不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当前,高坪区各个乡镇、街道将持续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行为,坚决守住守牢疫情防控底线。
来源丨云上高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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