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当前疫情工作,我市将按照错时错峰、分类分批原则,有序组织2020年秋季学期学校开学工作。
全市高中、初中学校于9月1日开学,不得提前组织军训等活动;全市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和中职学校于9月7日开学。高校开学时间根据省教育厅统筹安排另行确定。校外培训机构在9月7日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各地各校(园)要提前掌握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学前14天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建立健康状况台账,加强健康监测和管理,确保所有人员健康返校。对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督促其及时就医,严禁带病上课、工作。原则上师生在开学前14天内不出省。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得返校。
各地各校(园)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要求,安排好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开学前,各校(园)要进行全面的清洁消毒,并对所有公共场所开窗通风;要根据师生数量等实际情况,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要组织教职员工对各项方案和预案进行培训,并全覆盖开展防控应急演练。
来源 | 南充教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