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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白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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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顺一鱼馆吃饭,一锅滚烫的火锅油倒在我女儿身上,严重烧伤,到现在老板拒不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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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5-5-23 22:39:1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这店是开不下去了!店方该负全责!没有相应的防护措施,公然在公众通道搬运高温底料,是造成惨剧的主要原因!

点评

为什么责任是老板的全责呢?家长肯定有一半的责任呀,假设你走路摔倒了你不是要去找修路的负责人任?  发表于 2015-5-24 22:39
公共通道?为啥大街上运输危险物品都要密闭 吃饭地方就可以不用吗 火锅油烧开了的危险吗 虽然这可能是火锅店端锅的惯例 但出了事就要负责 至少70%  发表于 2015-5-24 21:06
家长,就应该看好自己的小孩啊!这种场所本就混乱,小孩又横冲直撞的,老板是有责任,但你们家长更应该负主要责任。唉!更可怜的是孩子啊!  发表于 2015-5-24 12:01
在店消費是屬服務场所,好不好。  发表于 2015-5-24 11:16
公共通道上不解释  发表于 2015-5-24 09:39
我认为餐厅是公共场所,没有责任给谁看管娃儿,监护人才应该负相当大的责任!是人都会懂这个理!  发表于 2015-5-24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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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5-5-23 22:43: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家长有责任店主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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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5-5-23 22:44: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山东
你管是那方的责任 老板儿都该出来 露个脸
受害方也不要激动 看不看无所谓 司法就司法 法律会给你一个公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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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5-5-23 23:29:3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要分几级烧伤 还要分年龄 分城乡户口蛤 年龄越小就赔的要多点 因为影响今后几十年 城市户口又比同样的农村户口赔的多些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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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5-5-23 23:29:4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要分几级烧伤 还要分年龄 分城乡户口蛤 年龄越小就赔的要多点 因为影响今后几十年 城市户口又比同样的农村户口赔的多些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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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5-5-23 23:32:4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忘了怎么爱 发表于 2015-5-23 22:10
服务员这种情况应不应该承担责任呢??

嘿嘿 服务员有几个钱赔 赔你坐一会了 稍微有点见识的都知找有钱的老板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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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5-5-23 23:39:3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老板在逃避个啥嘛,早点出来解决问题撒,娃娃还这么小,看着都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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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5-5-23 23:40:1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黑心老板!打死这个狗日的!

点评

作为旁观者实在有点看不下去 希望你极点口德吧 不了解事实真相的就不应该这样说  发表于 2015-5-24 13:37
双方都有责任、这是谁都不愿发生的、你说话也太难听了嘛  发表于 2015-5-24 11:46
双方都有责任、这样的事谁都不愿意发生、你说这话实在有点过分、换位如果你是老板呢!  发表于 2015-5-24 11:40
老板理可以,不理也错不到那理!其根本是人人都要吸取教训,公共场合看管好自己的一切,不然那天故事就发生在自个儿身上了。  发表于 2015-5-24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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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5-5-24 00:04: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天津
唉!看着就心疼,可怜孩子了。这种情况老板还不出面,说明这位老板缺乏做人最基本的良知和社会责任感。这种人开的店一定不会用让人放心的食材,建议市公安局牵头,整合工商、卫生、城管等部门对该饭店来次联合执法。理由嘛……就从有没有用地沟油入手,好好查查。祝孩子早日康复

点评

支持!全面整改!  发表于 2015-5-24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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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5-5-24 00:10:0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必须声讨这个老板!太锤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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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都得有个主观原因!找找根源再说谁对谁错!  发表于 2015-5-24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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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5-5-24 00:56: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可怜的孩子,七岁好不容易。老板应该主动站出来解决,你们家也有孩子,希望将心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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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5-5-24 00:57:4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看到她我就想起我那被大人伤了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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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5-5-24 01:09: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难道大人只顾吃饭去了?不看管好自己的娃娃,肯定是娃娃在店内追逐打闹,相信店里管理人员应该是给监护人打了无数次招呼吧??监护人是干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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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求是的说,大家都有责任,更重要的是,怎么协商解决,不是看事情闹多大!  发表于 2015-5-24 14:08
我想出了这种事谁都不想!都有责任!说话不要伤人!  发表于 2015-5-24 09:17
一看就晓得是火锅店的,啥子叫老板理不理都可以?你有点法律常识没得?双方都有责任,但是老板现在都不出面放在哪都说不过去!躲未必就躲得脱啊?娃娃烫成这样,你敢摸到屁儿说你火锅店没得一丁点儿责任?  发表于 2015-5-24 08:58
这个28楼的,你是火锅店的吧!  发表于 2015-5-24 08:48
你最好希望你这辈子都莫娃儿,有娃儿最好莫发生任何事情,不然都是你现在心没起好嘴巴贱了没给各人积德!  发表于 2015-5-24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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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5-5-24 05:29:0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浙江
这是什么话,公共场所安全措施必须防范,出事了该店店主必须有担当出来解决问题,你这位说话简直好笑,你的孩子出现类似问题你还会这么说嘛

点评

老板不出面就用法律啥!傻呀!!  发表于 2015-5-24 09:46
你还懂换位?说明你还是地球人!我也是旁观者!难道第一监护人就没有责任?!  发表于 2015-5-24 09:44
姝婵,我觉得你这个人心地很毒,你跟出事的店脱不了关系,你的孩子出现此问题你还能这么轻松,做人换位思考,做人太缺德  发表于 2015-5-24 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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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5-5-24 06:25:2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姝婵 发表于 2015-5-24 01:09
难道大人只顾吃饭去了?不看管好自己的娃娃,肯定是娃娃在店内追逐打闹,相信店里管理人员应该是给监护人打 ...

一看就晓得是一伙的!快点喊你老板出来给别个娃娃看病!当乌龟当得到一辈子吗?变人还是要有点起码的良心!

点评

这个事情我也看到了我当时也在店里吃饭,看到几个小孩在哪里打闹了好久,别个服务员都提醒了家长好几次家长都不管,结果小孩才撞到了端锅的那个人 这样的家长对自己的孩子一点责任心都没有明晓得是火锅还让她到处跑   发表于 2015-5-24 13:52
支持。那女人有问题  发表于 2015-5-24 08:49
作为旁观者看你们说话就没有责任心气人,明知道孩子在吵闹那更加要小心,还说自己不该负责难道是故意行为?  发表于 2015-5-24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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