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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充这地公安发布重要通告 [打印本页]

作者: 吃喝小小编    时间: 2024-3-7 11:11
标题: 南充这地公安发布重要通告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公安部将2024年列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按照公安部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营山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营山县公安局现就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行为发布联合通告:
一、坚决抵制网络谣言。严禁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来历不明的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坚决抵制网络谣言;通过网络平台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虚假信息要立即予以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无法删除的要及时公开辟谣,主动向公众说明情况。
二、坚决远离网络暴力。广大网民和各类“自媒体”不得通过网络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不得以肆意谩骂、恶意诋毁、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不得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不得蹭炒热度、推广引流,严禁利用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等推送、传播有关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信息。
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网络自媒体要规范内容生产、发布、传播各环节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内容主体责任,及时处置网络谣言等违法信息,斩断谣言传播链条,全力挤压谣言滋生传播空间。
四、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部门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相关网站、平台和网络账号进行依法处置,并依法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积极举报网络谣言。鼓励广大网民对微信群、朋友圈、微博、贴吧、快手、抖音等网络平台传播的网络谣言进行举报,鼓励广大网民广泛传播官方信息和正能量信息,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各网络平台主办单位和运营负责人增强辨别能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做网络文明的守护者。

投诉举报渠道:
营山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0817-8366373
营山县公安局:0817-8227844

营山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营山县公安局
2024年3月6日

来源 | 营山县公安局


作者: 伽玛刀    时间: 2024-3-7 15:26
不传谣不信谣
作者: 刘某    时间: 2024-3-7 18:40
谢谢楼主分享告知
作者: 刘某    时间: 2024-3-7 18:41
网络不是造谣的地方
作者: 刘某    时间: 2024-3-7 18:41
网络造谣要负责
作者: 狼诱子    时间: 2024-3-7 23:28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用行动证明
作者: 狼诱子    时间: 2024-3-7 23:29
刘某 发表于 2024-3-7 18:41
网络不是造谣的地方

造谣必会遭
作者: 嘉陵江畔红旗飘    时间: 2024-3-8 10:58
严厉打击网络造谣的始作俑者!
作者: 嘉陵江畔红旗飘    时间: 2024-3-9 08:53
严厉打击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活动。
作者: 嘉陵江畔红旗飘    时间: 2024-3-9 08:53
对网络犯罪分子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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