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对2024年全区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
嘉陵区境内的所有天然水域。
二、禁渔时间
2024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禁渔内容
(一)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
(二)坚决查处天然水域内违禁捕捞、游钓作业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市场、餐馆内非法收购、销售天然水域水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任何公民都有拒绝购买或消费天然水域水产品、举报各类违法违禁的权利和义务。
四、违法处理
凡违反禁渔规定触犯渔业法律法规的,区农业农村局将依法严肃查处;凡以养殖水产品冒充天然水域水产品进行虚假宣传销售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严肃查处;凡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电力捕鱼等禁用方法或使用禁用工具捕捞的,区公安分局将依法打击。
五、举报方式
嘉陵区农业农村局:3631050
嘉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嘉陵区公安分局:110
特此通告。
南充市嘉陵区农业农村局
南充市嘉陵区市场监管局
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
2024年2月21日
来源丨嘉陵播报
怡心亭 发表于 2024-2-24 17:55
保护母亲河的鱼业资源,坚决支持。
伽玛刀 发表于 2024-2-24 20:06
严格执行禁鱼期执法活动开启了喜欢钓鱼的朋友们手爪子不要发痒哈
伽玛刀 发表于 2024-2-24 20:06
严格执行禁鱼期执法活动开启了喜欢钓鱼的朋友们手爪子不要发痒哈
嘉陵江畔红旗飘 发表于 2024-2-25 09:09
禁渔期间还是要遵守政府的规定,千万不要图一时之兴而坏了规矩。
嘉陵江畔红旗飘 发表于 2024-2-25 09:09
钓鱼还是要分期的,千万不可在禁渔期间破坏规矩,否则罚你没商量。
怡心亭 发表于 2024-2-24 17:55
保护母亲河的鱼业资源,坚决支持。
木华 发表于 2024-2-25 17:12
钓鱼佬过不了瘾了
嘉陵江畔红旗飘 发表于 2024-2-26 09:19
不要图一时之兴而坏了禁渔规矩,否则罚的钱够你买多少鱼了。
刘某 发表于 2024-2-29 19:37
十年禁渔还要加这政策是不重复了
欢迎光临 南充零距离论坛 (http://bbs.0817ch.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