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系安全带
但是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哦
南充公安交警对电子警察再升级
马市铺路与大祥街路口
不系安全带电子警察抓拍系统
正式启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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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公安交警将定期对车辆“主驾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向社会曝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5条第8项之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处以驾驶证记1分,罚款50元的处罚。
曝光台
01
违法车辆:川R1H687
违法时间:2023年11月19日
违法地点:马市铺路与大祥街路口
02
违法车辆:川R51T16
违法时间:2023年11月19日
违法地点:马市铺路与大祥街路口
03
违法车辆:川R55P70
违法时间:2023年11月19日
违法地点:马市铺路与大祥街路口
04
违法车辆:川R1981E
违法时间:2023年11月19日
违法地点:马市铺路与大祥街路口
05
违法车辆:川RE4388
违法时间:2023年11月19日
违法地点:马市铺路与大祥街路口
06
违法车辆:川RH2587
违法时间:2023年11月19日
违法地点:马市铺路与大祥街路口
07
违法车辆:川RHJ136
违法时间:2023年11月19日
违法地点:马市铺路与大祥街路口
08
违法车辆:川RL6870
违法时间:2023年11月19日
违法地点:马市铺路与大祥街路口
09
违法车辆:川RN0609
违法时间:2023年11月19日
违法地点:马市铺路与大祥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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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公安交警提醒
来源丨南充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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