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属公办幼儿园(包括公办独立园和公办小学附属园)
1.坚持平台招生。区属公办幼儿园招生纳入“四川省幼儿园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凡未通过“四川省幼儿园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不予注册学籍。
2.坚持信息公开。招生前,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告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坚持就近入园。幼儿园要积极创造条件,招收园所周边区域适龄儿童入园(公办独立幼儿园实行划片招生,具体招生区域详见下表)。
4.坚持大龄优先。报名的适龄幼儿超过计划人数时,幼儿园应首先满足年龄大的幼儿入园。
(二)区属民办幼儿园
遵照民办教育法律法规,按照信息公开、知情自愿的原则优先满足顺庆户籍适龄幼儿入园。
区属各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顺庆辖区常住户口年满三周岁的幼儿(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各民办幼儿园招生自主,优先录取顺庆适龄幼儿。我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共分两批次(不含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次为公办小学附属幼儿园,第二批次为公办独立幼儿园。每一批次每名适龄幼儿只能申报一个学位。已申报市属幼儿园(莲池幼儿园、职业技术幼儿园、商贸幼儿园)或被我区第一批次录取的(含已录取但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进行学位确认的),报名平台将不再受理第二批次报名。
2.报名步骤。
第一步: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并安装“川教通”APP;
第二步:点击“幼儿园入园报名”,进入“2023年四川省幼儿园入学”页面,进行幼儿信息注册并提交适龄幼儿信息;
第三步:经网上初审和幼儿园现场审核通过后,将统一发布幼儿录取结果;
第四步:幼儿被录取后,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川教通”APP点击录取结果下的“去报名报到”,扫描录取学校的二维码进行报到,未进行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3.报名资料。网上报名期间,需上传适龄幼儿户籍、房产、出生证明、接种证等相关资料。家长根据各幼儿园具体要求,在“户籍、购房入学”等招生类型中选择对应的选项,及时上传真实的佐证资料。网上初审结束后,幼儿园将组织现场审验佐证资料原件。全区各公办幼儿园招生的具体要求略有差异,具体以各幼儿园招生公告为准。招生资格审查贯穿招生过程始终,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二)统一组织录取。
根据区属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和学位申请实际情况,按照适龄幼儿年龄“从大到小”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条件以各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为准。民办幼儿园完成录取工作后,要及时上传幼儿招生信息至“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管理信息系统”(地址http://bigapp.scedu.net/)。
(三)统一公开信息。
区属各幼儿园须通过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幼儿园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录取办法、收费标准、报名条件以及咨询电话、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
(四)统一时间安排。
区属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2023年顺庆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日程表》的安排开展招生工作。
现役军人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省卫健委公布的定点医院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及南充市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子女等,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由区教科体局在6月下旬根据辖区内幼儿园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一)精心营造氛围。各幼儿园要加大招生政策、操作方法的宣传和解读,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耐心解释,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稳控班级规模。各幼儿园要合理设置招生计划,稳控班级人数,原则上不再新增大班额,同时要积极消除现有的大班额。
(三)严密组织实施。各幼儿园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招生工作和疫情防控方案,避免大规模人群聚集。同时,要及时妥善处置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维护招生秩序,及时化解负面舆情。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幼儿园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严格组织,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的幼儿园和有关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幼儿园及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