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仪陇县人民法院对下列被执行人公开曝光,并将其纳入国家失信人员名单库,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纳入、出行消费方面进行惩戒。
如有违反失信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希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予以协助监督,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本公告的行为,请即向法院举报。
本院定期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部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后,若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已结案或者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本院可决定停止对被执行人适用信用惩戒,并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对其屏蔽,采取公告信用修复的公开措施。往期失信曝光内容与目前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四月三日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经授权后转载需注明来源。任何公民、组织不得将以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该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一、打开任意搜索引擎,输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直接输入网址“zxgk.court.gov.cn”进入官网,在首页左上角有“综合查询被执行人”的按钮,点击进入。
二、输入想要查询的人名、身份证号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输入验证码后点击“查询”按钮就会在下方显示结果。
结果显示有信息的,可点击右侧的“查看”看到具体信息,如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失信被执行人、终本案件等信息。(见下图)
或者显示没有找到相关结果(如下图):
在接到声称能够屏蔽失信
而要求转款的电话
请一定向失信信息发布法院核实
谨防电信诈骗!
来源 | 仪陇县人民法院
伽玛刀 发表于 2023-4-4 16:57
哎…太丢人了,一定要避免这种现象发生影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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