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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春季守护行动】安全从"头"开始,生命幸"盔"有你 [打印本页]

作者: 吃喝小编    时间: 2023-3-16 09:29
标题: 【春季守护行动】安全从"头"开始,生命幸"盔"有你


骑/乘/带/头/盔/安/全/不/吃/亏

头顶一盔

平安相随

驾乘两、三轮车

需规范佩戴好安全头盔

事故发生的瞬间

它将发挥巨大的作用

甚至可以救命

接下来一起看看这几起典型案例

▼▼▼

案例·一




近日,王某驾驶小型客车在南充市嘉陵区李渡镇商业街富民桥路段掉头时,与左侧直行由李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陈某、黄某)相撞,造成李某、陈某、黄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人李某由于佩戴了安全头盔只受轻微伤,而陈某、黄某未戴头盔均受重伤。充公安交警直属三大队调查后认定,王某驾车掉头时未确保安全,且妨得其它车朝通行,负主要责任;李某驾驶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员,且搭乘人员未佩戴头盔,负次要责任。




案例·二


QQ截图20230316092303.jpg



近日,南充市嘉陵区西河南路隧道口,兰某驾驶摩托车行驶中,突然从路边向左连续变道横穿马路,后方一辆小车避让不及,与之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兰某摔倒受伤。南充公安交警直属三大队调查后认定,兰某驾驶摩托车变道未按规定让直行车辆先行,负主要责任;王某驾驶机动车未观察道路情况,且临危措施不当,负次要责任。



案例·三


QQ截图20230316092314.jpg



近日,在南充市营山县,一辆重型货车行驶至县城某交叉路口右转弯时,与一辆直行电动自行车相撞,所幸电动车驾驶人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与大货车擦挂途中起到有效的保护和缓冲作用,保证了其头部安全,电动车驾驶人只是擦伤,并无生命危险。营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后认定,王某驾驶机动车未让直行摩托车先行,负全部责任。





戴好头盔 出门不亏

南充公安交警

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交通安全非小事

骑乘莫忘戴头盔

这是对生命的尊重

也是对家人和社会的责任



来源:南充公安交警



作者: 伽玛刀    时间: 2023-3-16 14:43
安全带、头盔关键时候是阻止你踏上鬼们关的最佳选择!
作者: 狼诱子    时间: 2023-3-17 03:23
坚持戴头盔,关键时刻能保命
作者: 狼诱子    时间: 2023-3-17 03:24
伽玛刀 发表于 2023-3-16 14:43
安全带、头盔关键时候是阻止你踏上鬼们关的最佳选择!

可以关键时刻保命
作者: msx    时间: 2023-3-17 08:20
戴好头盔,保护生命
作者: 1217。com    时间: 2023-3-22 18:08
交通安全非小事,大家一定要重视。
作者: zlpmj    时间: 2023-3-26 21:47
一定带好头盔哦,保护自己
作者: 嘉陵江畔红旗飘    时间: 2023-4-16 08:40
无论是摩托车,电动车还是三轮车,都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坚持戴好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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