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案件回放
12月9日晚,南充公安交警直属四大队秩序一中队和华凤联合执法中队在辖区白土坝点位进行酒驾违法行为整治时,一辆车牌号为川R5V***的白色小型轿车从白土坝路到西华路方向辅道一路闯关通过,执勤交警多次拦截均未成功。
随后,该车辆闯关至白土坝路公交站台辅道时,执勤交警黄通文试图拦停该车辆,但冲卡车辆看见执勤交警后依然未减速并强行加速冲卡,导致执勤交警黄通文被车辆剐蹭到后摔倒至辅道和人行道之间的尖锐边缘,导致其左手大拇指关节和左边髋部受伤。
冲卡车辆在撞倒执勤交警后并未停下,继续向前行驶,同时剐蹭到停在辅道的一辆小型轿车,造成车辆受损以及影响到正常通行在辅道上的一辆电瓶车车主,致使电瓶车车主倒地。
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窜至西华路二段方向,其他执勤交警在民警张洪亮和华凤联合执法中队民警的调度下准备追击,但该肇事车辆因车速过快,同时也考虑到安全的因素后放弃对该冲卡车辆的追踪。
事故发生后
办案民警立刻展开侦破工作
通过大数据比对车牌号
查到该肇事逃逸车辆的详细信息
民警立即联系该肇事车辆车主
但车主一直未接电话
在警方的不断努力下
案情有了新的进展
........
案件处理
警方提示
驾车强行冲撞公安执勤卡点,对于驾驶员而言,这是一条触碰不得的高压线,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驾驶员千万要牢记配合公安民警执法检查。民警依法执法不容侵犯,若以身试法,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警 方 普 法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如果当事人所采取的暴力造成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伤残的,还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交通肇事后逃逸
看似心存侥幸
实则是对法律和生命的漠视
南充公安交警
对于肇事逃逸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将依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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