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该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完善多项规定,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涉未成年人侵害问题,包括监护人监护不力、学生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此次修订案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在强化法律责任、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亮点颇多。
南教君带您关注了解这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法律,让我们一起走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的权威解读。
完善总则规定
给予更加全面平等保障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明确国家保障未成年人各项权利,给予更加全面的平等保障;确立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增加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等具体要求;强化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第一责任,明确国家在未成年人监护中的责任;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具体工作承担部门;建立发现未成年人权益遭受侵害后的强制报告制度;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相关科学研究,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统计调查制度。
加强家庭保护
细化完善监护人监护职责
完善学校保护
加强受教育权利保护
充实社会保护
拓展未成年人福利范围
新增网络保护
对网络沉迷预防作出规定
强化政府保护
明确民政部门兜底监护责任
完善司法保护
明确检察院监督职权
压实法律责任
强化监护人法律责任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强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法律责任;增加强制报告义务主体不履行报告义务的法律责任、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未履行查询等义务的法律责任、信息处理者、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违反网络保护相关义务的行为的法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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