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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充公安交警持续开展“典型事故案例曝光”活动 [打印本页]

作者: 吃喝小编    时间: 2022-9-17 09:50
标题: 南充公安交警持续开展“典型事故案例曝光”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
百日行动部署要求
南充公安交警

现将近期发生的

典型事故案例予以曝光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守法文明出行

01
违法载人+闯红灯

近日,王某驾驶一辆超标电动自行车(搭乘两人)沿仪陇县新政镇人民路由南至北方向行驶,行驶至事发路段处,与从思德大道由东至西方向行驶,与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事故导致3人受伤,两车受损。王某驾车通过有灯控的十字交叉路口时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且驾驶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人和唐某驾车通过有灯控的十字交叉路口超速行驶,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此次事故由王某承担主要责任,唐某承担次要责任。


02
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

近日,王某驾驶川R398XX号小型轿车,在南部县黑水塘村路段右转弯时,与人行横道过马路的相撞,造成邓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原因:王某驾驶机动车对道路上的情况观察不足,临危措施不及时,未按规定让行。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03
强行占道 引发事故

近日,在南充市蓬安县建设路路段,李某驾驶三轮车行驶至建设路路口时,占用直行车道强行左转弯,与罗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当事人李某因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负事故全部责任,罗某无责任。


04
不减速不礼让 撞飞七旬老人

近日,郑某驾驶车牌号为川RM***3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营山县文林路(三叉口)路段时,将横过道路的李某撞倒在地,造成李某受伤、车辆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认定,当事人郑某的行为违反了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之规定。当事人郑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李某无责任。



生命安全不容忽视

一个不经意的小动作

一个交通违法行为

就可能引发一场

永远无法挽回的交通事故

希望通过以上这些案例

能够警示大家遵守交通法规

对生命负责

多一些谨慎  多一些安全




作者: 怡心亭    时间: 2022-9-17 19:39
遵纪守法,谨慎驾驶。
作者: 1217。com    时间: 2022-9-17 19:55
引以为戒,都做守法文明的交通参与者。
作者: 伽玛刀    时间: 2022-9-18 07:51
珍惜生命牢记安全重于泰山哦
作者: 莫伊    时间: 2022-9-18 09:49
安全无小事,大家要警慎!
作者: 莫伊    时间: 2022-9-18 09:49
品铭 发表于 2022-9-18 07:51
珍惜生命牢记安全重于泰山哦

保住小命最重要!
作者: 莫伊    时间: 2022-9-18 09:50
1217。com 发表于 2022-9-17 19:55
引以为戒,都做守法文明的交通参与者。

先给共享单车上一课!
作者: 士兵(创意)    时间: 2022-9-18 11:35
遵守交通规则,大家都平安。
作者: 一天又一天    时间: 2022-9-18 17:10
工民就要遵纪守法
作者: 米兰橙    时间: 2022-9-18 22:31
莫伊 发表于 2022-9-18 09:50
先给共享单车上一课!

我逆行过,但我坚决反对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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