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
8月21日,部分网民传播“南充8.21新冠确诊病例故意隐瞒行程,曾去过外省风险地区”等信息。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该信息不属实,系夏某(男,42岁,顺庆区人)、杨某(女,35岁,重庆沙坪坝区人)编造传播。目前,我局已依法对夏某、杨某分别作出行政处罚。
疫情当前,共克时艰!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
2022年8月22日
来源 | 南充公安
逍遥子 发表于 2022-8-23 10:20
第一时间看到那条消息我就分析是假消息
拍山摄水 发表于 2022-8-23 09:33
对造谣者行政处罚已经没有力度,应该判刑三年以下,三个月以上,并且留有案底,看谁还敢造谣。 ...
拍山摄水 发表于 2022-8-23 09:34
行政处罚就是罚款了事是吧?
怡心亭 发表于 2022-8-23 10:45
散布疫情谣言扰乱民心、干扰抗疫,应予重处,而行政处罚不足以惩戒。
伊祁胤 发表于 2022-8-23 10:12
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拍山摄水 发表于 2022-8-23 09:34
行政处罚就是罚款了事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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