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嘉陵区滨江南路商州名苑小区业委会成员反映,小区业主谢先生在楼下人行道上打围施工,准备将12间车库改成门面房,“被业主阻拦、城管叫停后,虽然已停止继续施工,但一直没有撤掉围栏,仍想继续开门改建。”
围栏还未撤除
打围施工 欲将车库改成门面?
当天上午9时许,商州名苑业委会成员王先生、赵先生、青先生等人来到小区背后的老庙上街,指着楼下人行道上数十米长的围栏说,这就是业主赵先生准备将围栏里12间车库改造成门面房而打的围,“小区业主阻挡后,城管也叫停了施工。”
透过围栏缺口向里面观察,课余发现被围着的施工作业区包括老庙上街41号到65号(均为单号);除街口65号开了房门外,其余没有门。
“老庙上街规划设计的是车库,2013年,业主谢先生购买了车库和架空层后,在没有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就在65号开了门,将12间车库租给他人开洗脚房。”王先生等业委会成员说,前段时间,洗脚房停业了,谢先生就收回了房屋,打算改造成门面房。
王先生等人提供的一份商州名苑总平面图显示,老庙上街上,该小区临街未设计门面。
“小区于2012年交房入住,共有10栋楼,330家住户。”王先生介绍,商州名苑小区地下车库原来设计有300多个车位(库),后来有120个车位(库)被改建成门面,谢先生所有的12个车库只是其中一部分。
当事业主 不是开门而是开窗
当天下午,谢先生在电话中表示,“我花了好几百万元买这12间房屋,就是看好可以改建成门面,并不只是想买车库。”谢先生说,这12间房屋是车库附层,买后他就将其租了出去供人经营洗脚房,“设计上,这些房屋有窗户,因为洗脚房顾及顾客的隐私,所以当时洗脚房就用玻璃将窗封闭了。现在我把房子收回来,就想把窗户打开,再租出去。”
谢先生说,他只是开窗户,不是开门,“不管我买的是门面还是车库,反正按设计图施工就没有问题。”
针对谢先生说法,王先生反驳说,那不是窗户,而是地下车库的排气孔。
“因此谢先生在打围施工时,我们业主就出面阻止,城管部门也叫停了施工。”王先生说。
城管部门 正按正常程序处理
对此,嘉陵区火花街道镇庆寺社区党委书记王慰表示,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出面处理,具体情况社区不清楚。
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胡君表示,此事正按正常程序处理。
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律师唐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车库作为住宅的附属设施,可以参照关于住宅的法律规定执行。因此,如果业主欲将车库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应取得利害关系人同意。如果要进行外立面、消防、排水等改造或建设,还应经相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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