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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速看!顺庆区发布重要通告! [打印本页]

作者: CH小编    时间: 2022-1-1 15:29
标题: 速看!顺庆区发布重要通告!

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

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

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南充市顺庆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城市主城区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有效防止城市噪声和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区域
全区范围内除芦溪、双桥、李家、渔溪、共兴、金台镇的所有区域均为禁放区域。

二、禁放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外,禁止在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一)广场、市场、宗教场所、景区、公园、商场、超市、大型文体活动场所、休闲娱乐场所、党政机关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二)医疗机构、幼儿园及中小学校、养老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区域内;
(三)汽车站、停车场以及重要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四)加油(气)站、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点、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等生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场点以及禁止使用明火的场所及周围区域内;
(五)山(树)林等重点防火区及周围区域内;
(六)房屋楼顶、露台、楼梯、走廊、窗口等地点;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三、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安监、环保等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举报电话:生态环境12319,公安110,综合执法0817-2260110。

特此通告。



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
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
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南充市顺庆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27日



作者: 张家华    时间: 2022-1-1 15:45
市民应按政府通告执行。

作者: 刘某    时间: 2022-1-1 16:37
爆竹声声辞旧岁,没有了

作者: 荷塘百合    时间: 2022-1-1 16:48
确实应该禁止,因为烟花爆竹污染环境

作者: 李明吉    时间: 2022-1-1 19:50
所有市民均应遵守公告精神。

作者: 怡心亭    时间: 2022-1-1 20:06
把传统文化给禁绝了

作者: 伊祁胤    时间: 2022-1-1 20:56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保护环境

作者: Lcylenniease    时间: 2022-1-1 23:19
收到 一定照办

作者: 一天又一天    时间: 2022-1-1 23:33
安全第一

作者: 昨天今天明天    时间: 2022-1-2 08:11
为了避免环保污染,支持

作者: msx    时间: 2022-1-2 08:23
爆竹声中一岁除,以后只能出现在古诗里了

作者: 张家华    时间: 2022-1-2 09:26
所有市民均应按公告执行。

作者: 伽玛刀    时间: 2022-1-2 09:49
好吧一切按规定执行

作者: 木华    时间: 2022-1-2 10:54
农村应该可以放鞭炮

作者: 译心念你    时间: 2022-1-2 11:37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作者: 李明吉    时间: 2022-1-2 14:44
区政府公告我们都要执行。

作者: 佳美布艺窗帘    时间: 2022-1-3 09:56
无规矩不成方圆

作者: 荷塘百合    时间: 2022-1-3 12:12
必须支持环境保护

作者: 狼诱子    时间: 2022-1-3 21:11
严格遵守规定

作者: 拍山摄水    时间: 2022-1-4 10:13
这么多年没放烟花,环境污染还是那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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