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4日,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明确了公积金扣款还贷遇节假日不再顺延,请大家知悉,以下为公告内容:
各位公积金借款人:
2016年以来,我市在推进“智慧公积金”建设中,实行工作日扣款还贷(包括用缴存公积金对冲),节假日顺延。根据上级要求,从2021年1月4日起,实行对日扣款还贷(即公积金贷款发放日为每月固定还款日),到期遇节假日不再顺延。
请您务必于每月还款日的上午6点前确保约定还款账户余额足额,以保持您良好的征信记录。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月4日
一定要注意了在扣款日前保证约定的扣款账户中资金足额防止发生逾期。
来源: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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