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4日南充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市长吴群刚提名,
决定免去:
张根生的南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决定任命:
赵迎春为南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根据南充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黄春江提名,
任命:
蔡斌为南充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根据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敏提名,
蒲勇君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