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陆昌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陆昌斌,男,汉族,1966年1月生,四川武胜人,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至1992年8月,在南充地区公安学校任教;1992年8月至1993年10月,在南充市公安干部学校任教;1993年10月至2002年4月,在南充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工作;2002年4月至2006年4月,任南充市开发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正科级侦查员;2006年4月至2007年5月,任南充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副政委;2007年5月至2010年11月,任南充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2010年11月至2010年12月,任南充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副调研员;2010年12月至2015年10月,任南充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委;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任南充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为营山县政府副县长提名人选、任县公安局局长;2016年12月至今,任营山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