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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充一男子凌晨沿街打砸,门窗、小车被破坏 [打印本页]

作者: 绿光    时间: 2020-7-6 09:00
标题: 南充一男子凌晨沿街打砸,门窗、小车被破坏
凌晨1点左右,南充一名30多岁男子(有精神病史)沿路打砸,导致街上多家店铺门窗受损,多辆小车、三轮、摩托车被毁坏。因不明情况,群众不敢靠近,只好在家中报警。据知情人士介绍,该男子在家中已将其父亲打伤,父亲跑出去后,男子就一路寻找至南部县花罐镇场镇上,在街上进行了系列破坏。最后,一勇敢的居民冲出,和辖区镇政府综治办人员将该男子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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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作者: 南充我最酷    时间: 2020-7-6 09:04
这种情况应该去医院治疗才得行了。

作者: 白粽子    时间: 2020-7-6 09:41
典型的危害社会,他父亲也惨,被打了估计还要赔偿损坏

作者: 神兵小将    时间: 2020-7-6 10:17
还好没伤到人,不然更加赔多了
作者: 平常心-    时间: 2020-7-6 15:23
精神病这种就难了,有钱你能找他赔,要是遇到一穷二白那怎么整自认倒霉么?

作者: 十三月    时间: 2020-7-7 07:11
一句精神病,你奈他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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