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20年5月29日南充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市长吴群刚提名,决定免去:
刘平的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廖先毅为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根据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敏提名,免去:
冯朝勇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袁彪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胡旭东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远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马建威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雅莉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明国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吕元华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石炜的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黄海燕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远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谢艳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贵平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严钲棚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旸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春莲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根据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永刚提名,免去:
李敏的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王岚的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任命:
唐蔚为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罗伟为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内容来源:南充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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